近日,延安晋江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水公司)向消费日报投诉称,该公司开发的泗海怡园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竣工验收多年且投入使用,但至今延安市自然资源局仍未给其办理产权证。该公司称,相关部门单方上调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如不补缴上调的土地让金就不给办理产权证,公司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领导沟通无果。目前,公司近3万㎡商业楼无法销售,业主多次闹事,公司经营举步维艰,资金链断裂。
晋江水公司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本报记者前往延安市展开调查。
企业主动缴纳土地出让金 市自然资源局拖两年“未予上会研究”
在延安市宝塔区常泰路1239号泗海怡园项目驻地,记者看到三栋大楼已经有个别商家在营业。该公司负责人刘玉龙接待了记者,讲述了事情原委并提供了相关文件资料。
刘玉龙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8月29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局(延市城规政发﹝2015﹞35号)文件对泗海怡园小区规划方案做了变更,调整后的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76230㎡,公司依据该规划审批建设。
调整规划后要补缴土地出让金,2015年12月6日,晋江水公司向延安市国土局(2019年6月改设延安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办理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报告》。
资料显示,2016年4月26日,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延市土储﹝2016﹞33号文件确认泗海恰园小区总建筑面积是176230㎡,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707万元。该文件制定之前与公司多次沟通,经双方确认,依据延政发﹝2016﹞号文件,土地出让金补缴计算标准为2015年基准地价执行。但此后,延安市国土局始终未下达缴费通知。双方沟通后,原为是该局一直未组织上会研究,具体未上会的原因不明。
据2023年10月10日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延安晋江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情况反映材料的有关问题情况汇报》显示(如截图):当时“土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29日。土地级别为二级。基准地价:商业175.67万元/亩,住宅146.07万元/亩。评估地价经原市国土局确认,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707万元。延安市收储中心依据原市国土局《关于延安市宝塔区北滨路南侧等项目评估地价通过备案的函》,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呈报原市国土局。市土地出让领导小组未予上会研究。”
刘玉龙向记者介绍,企业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态度是积极的,早点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手续,以便尽早为广大业主办理产权证。商业地产部分也需要尽早办理产权证,否则销售、贷款都成了问题。但拖了两年多,土地出让金还是未交成,当时相关部门并未告之未上会研究的具体原因。
两年后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价格上涨了
刘玉龙提供一份2018年4月27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局一份《关于“泗海恰园”小区住房用途的复函的补充说明》文件,该文件认定泗海恰园小区测绘确认总建筑面积是167184㎡。2019年4月3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48次会议审查通过的该项目现状实施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67184㎡。
据此,2019年6月6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文件(延市土批字用发﹝2019﹞68号)文件认定泗海恰园小区测绘总建筑面积是167184㎡,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840万元,晋江水公司以此为据补缴了1840万土地出让金。
刘玉龙向记者提供一份2021年3月10日,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又下发延市自然资便字﹝2021﹞37号文件,文件认定公司项目存在规划面积与房地产测绘报告面积不符。最终确定现状总建筑面积为177648㎡。
“后来,相关部门又要求再补缴400万出让金,企业才知道当时不光测绘数据错了,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也由2015年的计算标准,变成了2018年的计算标准,后者地价比前者涨了100多万/亩。“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也成了晋江水公司与主管部门之间最大分歧。”刘玉龙告诉记者。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原测绘面积有遗漏
土地评估基准日仍以2018年出让评估时间为基准日
针对晋江水公司反映的面积误差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争议问题,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和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相关领导接受了记者采访。
11月28日上午,在延安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杨晓旺科长告诉记者:面积误差是因为测绘时间不一样,原来维修公司测绘地面时进户门庭、阳台等没有维修完善,2021年维修竣工时候再测量面积就有误差了。2018年测量时候没有完全竣工,门庭都有外挂石材贴前和贴后面积是不一样地,还有阳台也是这样,每栋楼都有几百上千个阳台,出现这样误差也很正常。记者表示,晋江水公司曾提出先办产权证,再补缴“400万”出让金的方案是否可行?杨科长答复不交钱肯定不能办证。
关于让公司再补缴有争议的413万元土地出让金问题,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科高科长提供材料显示,2021年3月11日延安晋江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用地出让手续,按照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3月10日《关于泗海怡园商住楼项目现状技术指标的函》,现状总建筑面积为177648㎡。依据延市自然资用评函[2021]1号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要求,适用市政府2013年第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研究确定的“双违政策处理”及2018年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土地评估基准日仍以原出让评估时间2018年5月14日作为基准日,土地级别为一级。基准地价:商业287.6万元/宙,住宅219.73万元/亩。评估地价已经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补缴土地出让金413万元。
上述相关部门明确了补缴土地出让金是依据2018年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至于为何不依据2015年的标准并没有明确解释。
企业负责人:职能部门工作“漏洞”导致的结果不该由企业买单
针对延安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的解释,刘玉龙认为:项目建筑面积测绘数据误差并非因进户门庭、阳台等增加面积所致,项目当时早已完工,不存在杨晓旺科长说的“尚未完全竣工”的情形,后来也更正错误了。企业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错误的问题如何解决。
刘玉龙告诉记者:2018年发生测绘数据错误,公司已实缴1840万元,对比2015年的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公司已多缴100多万元,现在延安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公司再补缴413万元才能办理商业项目产权证,这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负担,让经营本就困难的公司陷入绝境。
公司建设系依据2016年规划批准方案执行,缴纳出让金的标准应该按照2015年(土地级别二级)出让金标准执行。当时拟定的土地出让方案呈报原市国土局后,市土地出让领导小组未予上会研究,更没有下达缴费通知,这导致公司在2016年不能履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程序。
非公司原因拖延两年后,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公司按照价格上调的2018年(土地级别一级)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缴纳,这比2015年每亩多出100多万。同一项目前后缴费标准不一,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结果系职能部门工作“漏洞”所致,不该由公司买单。
刘玉龙还称,考虑到目前企业的困境,公司多次提出能否先办理产权证,以便商业地产正常销售盘活资金后,再多补缴这413万元,如果能这样公司也就认了,再说在延安有这样的操作先例。然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拒绝了他们公司的多次沟通,这样的行为企业不能理解,不知道相关领导为何刁难公司。我们公司现在面临巨大压力和各种困境,真心希望政府部门实事求是、客观灵活处理此事,给公司一条活路,我们也一定会为当地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记者 许永军